中山哪里有可靠的外遇调查公司-丈夫婚内出轨,女子起诉“小三”要求返还30余万财产,法院判了!
近期,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对一起涉及原配妻子要求婚外情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的诉讼案进行了审理。在此案件中,原告高某与被告李某之间存在着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利用微信平台多次向被告梁某进行转账,累计金额高达三十余万元,并且与梁某保持了不正当的婚外恋情。高某察觉此事后,认定李某单方面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做法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向澧县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梁某归还转账所得款项。被告梁某在答辩中提出,在与李某交往期间,他并不了解李某的婚姻状况,接收李某的转账是基于自愿,故不应退还。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夫妻双方事先约定采用分别财产制,否则他们对于共同财产应不分份额地共同拥有所有权;同时中山哪里有专业的外遇调查公司,任何一方均无权在非因夫妻共同生活需求的情况下,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出于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动机,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或以极不合理之价格处理,另一方若声称此类民事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良好风俗而应属无效,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在本案中丈夫出轨离婚,李某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多次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移给梁某,同时与梁某保持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丈夫出轨离婚,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理应认定为无效。此外,梁某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与李某之间的转账行为在事实和法律上均有依据。李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至梁某之手,缺乏合法的根据,此举侵犯了高某在家庭财产共有方面的合法权益。梁某因此获得的财产,对高某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因此,法院对原告高某要求被告梁某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给予了支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若违背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要求,则其效力将不成立。然而,若该强制规定本身并不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失效,则存在例外情况。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无效、撤销或确定无效,行为人从该行为中获得的财产必须归还;若无法归还或无需归还中山私家调查公司哪家好,则应进行等价赔偿。若一方存在过错,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法律有其他规定,则应遵循该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七条
若一方为了重婚、与他人共同居住或违反夫妻间忠诚义务等不正当目的,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予他人或以极不合理的方式处置夫妻共有财产,而另一方声称该民事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和良好风俗,主张其无效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维权贴士
1.财产处分边界
夫妻财产共有制度依法确立,并呈现出统一性的特点,规定任何一方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丈夫出轨离婚,不得擅自对重要财产进行处置。在特殊情况下,若需对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2.受害方维权方式
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全额返还财产;
离婚时请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证据固定要点
资金流转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
证明不正当关系的视听资料、通讯记录;
对方自认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录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