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被分手 中山哪里有靠谱的婚外情调查公司-丈夫婚外情花费近百万,妻子起诉"第三者"还钱,追回近40万
双方当事人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通讯员 供图
丈夫在婚姻期间不忠,与所谓的“第三者”关系复杂中山靠谱侦探社,不断购置房产、车辆,以及进行金钱往来,总计花费接近百万,最终却以分手告终。这段情感纠葛的大戏落下帷幕,妻子随后对“第三者”以及丈夫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丈夫所赠予的财物。
近期,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审理,并作出裁决,要求所谓的“第三者”退还非法所得,金额高达近四十万元。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思缘
【纠葛】 一段分分合合的婚外恋
常德市的曹女士与她的丈夫江先生携手走过多年,在他人眼中始终是模范夫妻的代表,然而,随着年轻貌美的小陈的出现,这一形象似乎受到了挑战。
2007年,年仅20岁的小陈加入了江先生的旗下,他们之间年龄相差二十余岁婚外情被分手,却发展成了恋人关系。江先生慷慨解囊,在隐瞒妻子的情况下为小陈购置房产,并频繁进行转账。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13年,曹女士偶然得知了此事,她决定与小陈摊牌。不久之后,小陈与江先生结束了这段关系,并在同年年底与他人步入婚姻殿堂。
小陈与江先生的关系结束后,双方对江先生先前赠予的财产进行了清算。江先生向小陈转账了20万元,而小陈则将江先生所购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
原本以为生活已回归平静,却未料小陈结婚仅半年便离了婚,旧情重燃。又过了两年多,他们再度分手。小陈与前夫复婚,并且还迎来了新生命的到来。而曹女士直到很久之后才恍然大悟,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她的丈夫多次向小陈转账,用于购买车辆、首饰等物品。
【诉讼】 妻子起诉丈夫和“第三者”
曹女士将丈夫及小陈告上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照法律裁决小陈退还丈夫所赠予的接近百万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用于购房和购车的资金。
在庭审过程中,小陈提出,在他与江先生相识的数年里,他并不知晓江先生的婚姻状况,因此不存在不正当的关系。此外,江先生及其妻子拥有各自的财产,各自名下拥有多套房产,江先生有权独立处理自己的财产,因此不应认定他对曹女士造成了损失。
江先生此刻坚定地表示,他与小陈之间的恋爱关系虽断断续续,却已持续了11年之久婚外情被分手,小陈理应清楚他的婚姻状态。在往小陈处赠送物品或汇款时,他并无追回之意,因此并未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判决】 法院判返还近40万元
经法院审理,曹女士与江先生的婚姻关系依法受到保障。然而,江先生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因涉及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了小陈。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侵犯了曹女士的财产权。
江先生与小陈在初次结束关系时,对之前的财务往来达成了明确协议,小陈将持有的房产以较低价格转售给了江先生,同时之前的转账记录也都有了合理解释,2013年以前的所有经济债务已完全清算。曹女士对此事亦有所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提出小陈应退还分手前财产的要求中山专业调查公司,但这一诉求已超出诉讼时效。
江先生与小陈的第二次互动中,曹女士未能出示任何证明江先生曾为小陈购置车辆的凭证,然而,她掌握了充分的材料,证实了在此期间共发生了22次转账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了39.95万元。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条文,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经营和生产的收益应属于双方共有,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管理权。在处理这些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都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江先生赠与小陈的财产,源自他与其妻子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积累的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进行过分割。江先生未征得妻子同意,擅自将不属于日常生活所需的家庭共同财产赠予小陈,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曹女士的财产权益,故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江先生与小陈保持了不正当的关系,并进行了金钱上的赠与婚外情被分手,这种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小陈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获取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构成了不当得利,理应将所得款项返还。
据此,常德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小陈需将曹女士的不当得利款项,即39.95万元,予以归还。